版本:v4.1 | 最新版本生效日:2026年10月7日
欢迎您使用 95128天津 服务!
为使用 95128天津平台(定义见下文)的服务,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 95128天津《平台注册服务协议(司机版)》("本协议")以及 95128天津平台发布的各项协议、规则、条款以及其他内容与文件。本协议是天津出行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95128天津"或"我们")作为 95128天津平台的运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与您("您"或"司机")就您注册、使用 95128天津平台所订立的有效合约。
您点击或勾选相关页面上的"同意"键或以其他方式确认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 95128天津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约定内容的约束。
在确认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审慎、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内容、收费的内容、法律适用和争议管辖条款以及加粗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
95128天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本协议并在平台上予以公告;重大变更将提前【30】日以弹窗或公告方式通知。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请停止使用 95128天津平台。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 95128天津已经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合作性质(重要)
1.1 本协议项下,您与 95128天津之间建立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项下的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经济补偿等权利义务。
1.2 您以自有车辆(或依租赁合同合法取得的车辆)自愿选择是否上线接单、自主决定出车时间与运营区域,自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您基于本平台完成的客运服务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由您自行申报缴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您应当以本人真实身份注册与合作,并保证您与所驾车辆的出租汽车经营者之间的劳动/承包/租赁关系合法有效。
二、定义
2.1 95128天津:作为为乘客与巡游出租汽车提供电召与出行信息撮合服务的平台运营者天津出行有限公司及其指定的关联公司。
2.2 95128天津平台:由天津驹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95128天津"司机端 APP 及相关管理后台。
2.3 司机:通过 95128天津平台为乘客提供驾驶服务的人员(即您)。
2.4 用户:通过"95128天津"乘客端小程序或 95128 热线叫车的乘客。
2.5 个人信息:《95128天津司机端隐私政策》下"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适用本协议。
2.6 账号:您按平台方式注册取得的登录账号(手机号)及密码/验证码。
2.7 身份验证:指您在注册或开通特定服务过程中,95128天津及合作方对您提供的本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即时脸部图像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及一致性进行验证的过程。
三、资质与合规(重要)
3.1 您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业资格),所驾车辆应当具有有效的车辆运营证并按规定安装计价器;相关证照被暂扣、吊销或超过有效期的,您应当立即停止接单并告知平台。
3.2 您应当遵守《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服从行业管理;平台将依法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与数据报送。
3.3 您应保证向平台提供的全部证照、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在变更时及时更新;因您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平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并追偿损失。
四、司机的账号及验证信息
4.1 您应按平台注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资料(手机号、身份证号、人脸照片、驾驶员证、运营证信息、招行借记卡信息等),经平台审核(以交委底表核验+人工复核)通过后方可接单。您确认同意本协议和《95128天津司机端隐私政策》后,成为平台司机用户。
4.2 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短信验证码)、银行卡信息(含 CVV 码、有效期)、手机等终端设备以及您的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不得透露给他人。因您保管不善导致的风险与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平台存在过错的除外)。
4.3 发生账号被盗、证件遗失、银行预留手机号错误、第三人冒用等情形的,您应立即联系客服(022-95128)以减少损失;若您未及时通知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由您承担。
4.4 同一车辆最多注册 2 名驾驶员;同一账号不得出借、转让、售卖。违反前述规则的,平台有权封禁相关账号。
五、平台服务规则(重要)
5.1 接单模式:默认指派模式,订单推送后不可拒单;因车辆故障、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形的,您应通过司机端"报备异常"提交凭证,由平台人工审核,审核期间暂停接单。
5.2 一客一单:您同一时间仅能承接一个进行中订单;订单完成或取消后方可接新单。平台不启用连环单。
5.3 计价:打表出租订单的车费以车载计价器显示金额为准,您应如实输入计价器金额、路桥费与停车费,合计金额由系统计算并锁定;新出租订单按平台公示的在线计价规则计费。您不得议价、绕路或诱导乘客线下交易。
5.4 收款确认:乘客可选择线上支付(微信支付)或线下支付。平台不垫付任何车费:线下支付的,您应当面收清车费并在司机端确认"已收款",确认后订单完成;未确认收款前不能接新单、不能收车(超时未确认将语音催促并转客服)。
5.5 取消规则:接单后 3 分钟内无正当理由未开始导航的,系统自动转派并记录;有责取消按《取消规则》处理。
5.6 行程录音:行程期间司机端自动录音(保留 180 天,加密存储),用于司乘安全与纠纷处理,详见《行程录音录像信息采集授权协议(司机版)》。
5.7 投诉与停运:乘客投诉累计达 3 次/5 次/10 次的,分别停运 1 天/2 天/7 天;您对投诉或处罚有异议的,可在 7 日内通过客服申诉,平台将在 48 小时内复核答复。
5.8 疲劳驾驶保护:连续在线服务时长达 4 小时的,系统将要求休息 20 分钟(详见《疲劳驾驶规则》)。
5.9 一车一码:您的车辆张贴平台二维码并完成绑定的,您应保持车贴完好;车贴损坏或换车时按平台规则换绑。车贴及广告物料的保管、报告与赔偿责任详见《车内广告张贴与收益说明》;因您故意或重大过失损毁、擅自撕除物料,或损毁后不按规定报告的,平台有权暂停对应点位的广告分佣并要求您按公示物料成本口径赔偿。
六、司机服务费与收入结算(重要)
6.1 平台按《司机服务费与抽佣规则》(平台内公示,作为本协议补充协议)就不同订单类型收取服务费;该规则调整的,平台将提前 30 日公示,公示期满后按新规则执行。
6.2 司机收入按平台结算周期经招商银行代发通道划付至您本人实名招商银行借记卡;具体结算周期与到账时效以《提现协议》及平台公示为准。
6.3 您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平台或代发银行依法要求扣缴的,从其规定。
6.4 您对结算明细有异议的,应在订单完成后 48 小时内联系客服(022-95128),我们将核查并答复。
七、司机权利与义务
7.1 您应自行准备上网设备并承担网络流量等开支。
7.2 您在平台发布的信息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因您发布的违法或侵权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赔偿责任。
7.3 您不得利用平台从事洗钱、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活动;不得非法获取、泄露乘客或其他用户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平台将移交公安机关。
7.4 您不得转售平台服务或应用程序,不得干扰平台正常运行,不得对平台进行反向工程。
7.5 涉及您个人征信信息查询的(如芝麻信用等),平台将另行取得您的单独授权(详见《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未取得单独授权的,平台不向征信机构提供您的信息。
7.6 平台设立业务咨询与投诉渠道(022-95128),24 小时热线;接到问题后 24 小时内联系、48 小时内处理。
八、平台的信息披露与证据保全
8.1 平台有权依法应国家有权机关要求,提供您在平台的用户信息与交易记录。
8.2 涉及证据保全需要登录您的账户核验的,平台将提前通知您或由司机会同进行,并全程留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3 平台进行系统维护升级将提前公告;维护期间的业务中断不视为违约。
九、隐私保护
您的个人信息依《95128天津司机端隐私政策》受到保护与规范,请完整阅读。
十、免责条款
10.1 因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政府规范修订、黑客攻击等)、电信/公共网络故障、病毒木马攻击、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服务中断或受阻的,平台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将尽力修复。
10.2 因您操作不当、非授权方式使用服务、他人冒名信息等造成的损失,平台不承担责任(平台存在过错的除外)。
10.3 定位功能受通信信号等因素影响,平台不保证定位的连贯性与精准性。
十一、违约责任与协议终止
11.1 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或平台规则的,平台有权视情节采取警示、限制接单、暂停账户、冻结余额、终止服务等措施;对平台造成损失的(含直接损失、商誉损失、对外赔偿、律师费、诉讼费),您应予赔偿。
11.2 平台依据本协议对您账户采取措施的,您可在 7 日内提出申诉,平台复核后处理。
11.3 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权利义务的履行;平台可依法保存相关信息。
十二、知识产权
12.1 平台内容与"95128天津"标识的知识产权归 95128天津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使用。
十三、其他
13.1 本协议签订、效力、履行、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协商不成的,由95128天津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3.2 平台发布的各类规则为本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效力;平台修改协议将提前公告,您不同意变更的应停止使用服务,继续使用视为接受。
13.3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效力;本协议以电子版本订立。
95128天津 运营主体:天津出行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B5243)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112号101室 客服热线:022-95128